ld乐动体育平台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2-09-05浏览次数:277

徐州工程学院物理与新能源学院

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业导师制,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大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学业导师是指受聘后对本科生思想引领、学业规划、创新能力培养等负有指导责任的物理与新能源学院专业教师。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学业导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二)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要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三)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趋势。

(四)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

(五)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六)应与所指导学生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背景。

第四条  专职辅导员不得兼任学业导师。

第五条  受过处分的教师当年不能聘任为学业导师。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业指导全过程。努力塑造学生良好道德品质,以广博的学识修为、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切实发挥育人作用。

第七条 引导学生了解专业文化,培养学生对专业学习的兴趣和信心,对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毕业资格、学位申请资格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开展专题教育,指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开展督学预警,督促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条 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考研、对外交流等活动,挖掘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积极参与到学业导师承担的课题研究中去,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学术创新能力。

第九条 学业导师每周坐班时间不少于半天,课余时间要主动接受学生的学业咨询,解答学生在思想、学习、创新创业、考研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条 配合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第四章 工作原则

第十一条 坚持规范性原则。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集中见面一次,公布指导计划、时间安排、联系方式等,一学期内集中见面或讲座不少于4次,总时长不少于8小时。学业导师须在《徐州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工作手册》中记录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客观分析与评价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并于每学年末提交学院。

第十二条 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指导原则。加强学情调查研究,根据学生不同学习阶段、学习基础、个性偏好,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

第十三条 坚持多样性、灵活性原则。除班会、讲座等集中辅导外,平时辅以个别指导,以电话、电子邮件、QQ、微信、小组会等方式与学生保持沟通与交流。

第十四条 坚持联动协同原则。积极与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辅导员、教务科人员等联系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思想、学习、心理方面的情况。

 

第五章 遴选与聘任

第十五条 学业导师的选聘采用个人自荐和教研室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并提交《学业导师申请表》,学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并确定聘任人员。

第十六条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师生实际,学业导师原则上负责一个专业,指导学生的大学四年全程学习,聘任后原则上不做调整。

第十七条 学业导师的选聘和任用工作由学院院长牵头,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符合任职资格的教师均可申请担任学业导师,学院负责审核及聘任。原则上,每年新生入学前应将学业导师配备到位。

 

第六章 考核与管理

第十八条 学业导师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学院每年将进行“优秀学业导师” 遴选和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优秀学业导师”评选。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学业导师的工作量及工作效果,给予课时补贴。考核“合格”者,每学年给予相应的学时补贴(不计入定额工作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学时补贴。

第二十条 学校将担任学业导师情况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聘期考核的基本条件。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则上要有学业导师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

第二十一条 学业导师考核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学业导师考核细则》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2022年起施行,由物理与新能源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与新能源学院党委

物理与新能源学院

2022年9月5

 

 

附件:ld乐动体育平台学业导师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