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3-06-16浏览次数:47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形成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助力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推动学校教学学术研究工作,现启动2023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以下简称校级教研课题)申报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选题符合《指南》范围,重点课题研究方向须与《指南》中重点研究内容相同。

2.所申请的课题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不支持与往届各级教研课题主题、内容重复的研究。

3.课题主持人需为我校教职工,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重点课题主持人须主持过校级以上教研项目。

4.作为课题主持人限申报1项,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同一人参与(含主持)课题不超过2项。

5.未结题校级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校级课题。

6.鼓励开展跨学院、跨专业,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的协同创新研究和以问题为导向的全程性研究。 

 二、选题要求  

1.课题选题应围绕学校发展定位和学科专业建设实际需要,立足应用型人才培养,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一定的理论价值。重点资助能解决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开展的对策应用研究和量化质性实证研究。  

2.培育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选题。资助能结合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运用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理论,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的选题,为申报高级别的项目搭建平台。  

3.课题申报指南所列内容是指研究领域,并非具体的课题名称,申报人可结合各自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等具体情况,围绕《徐州工程学院2023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所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原则上不加副标题。   

三、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1.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后,确定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三种类型。  

2.本年度校级教研课题拟立重点课题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不超过30项,每项资助3000元;立项不资助课题若干项,研究经费自筹。  

四、课题研究期限  

1.重点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一般课题及立项不资助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年,特殊情况最多可延长1年。

2.校级教研课题的结题一般在每年的年底进行,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对相关教研课题进行结题验收。

结题相关要求将在立项通知中发布。

五、结项成果要求  

1.重点课题须在全国中文教育、社科类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1份;或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形成有较大应用价值的研究报告(需要提供被学校、上级部门采纳使用证明)。一般课题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教育类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立项不资助课题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教育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论文等研究成果关键词、内容须与课题主题高度相关,并标注徐州工程学院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项目号,否则,将不作为课题结题验收的有效成果。  

3.课题主持人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关键词、内容与课题主题高度相关的论文1篇及以上。

六、申报程序

1.申报组织。各单位或部门要切实做好课题申报组织、指导和推荐把关工作。依据学校教研课题管理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课题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者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等进行审核,遴选出高质量的课题择优推荐申报。  

2.材料报送。各学院(部门)将所推荐课题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7月28日前报送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中心校区行政楼A218室),将以上材料及电子版(以申报人单位+姓名)命名发至:gjyj@xzit.edu.cn。  

联系人:唐华

联系电话:83105585,13615100360(60360)

附件:  

1.徐州工程学院2023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课题论证活页

4.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3年6月16日